產品介紹:
為了在印度尼西亞獲得商標權,必須注冊商標,因為它是“先申請”司法管轄區(qū)。但是,在特殊情況下,馳名商標即使尚未申請也可以受到保護。
商標申請必須向法律和人權部知識產權總局( DGIP ) 提交。
商標不必在使用中才能提交或注冊。但是,它必須在商標注冊之日起的三年內使用,否則很容易因商標局的不使用或刪除而受到取消行動的影響。
在商標局審查商標之前,商標申請將在官方刊物上公布。第三方可以從公布之日起有兩個月的時間對申請?zhí)岢霎愖h。
印度尼西亞的商標有效期為自申請之日起十年,并可無限續(xù)展。最早可在到期日期前十二個月申請續(xù)訂。
印度尼西亞沒有續(xù)展寬限期;如果商標未在到期日之前續(xù)展,則必須提交新的獨立申請才能獲得商標保護。
在印度尼西亞注冊的商標在東帝汶不授予商標保護。
服務流程:
提交申請→審查→公告→核準→下證
下證時間:
2-4年
所需資料:
1、申請人中英文名稱及地址
2、商品或服務項目
3、商標圖樣
4、委托書(需簽署)
5、提供主體資格證明掃描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