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務介紹:
美國商標主要以3種基礎來申請, 分別為實際使用(1a)、意向使用(1b)、基礎國已注冊(44e)。
實際使用為基礎的申請, 申請階段就需要提交商標在美國的使用證據;意向使用為基礎的申請, 需要在商標審查通過且公告無異議后, 補交使用證據;
按基礎國已注冊為基礎來提交美國申請,不需要提交使用證據,但是要求申請小項與基礎申請小項保持—致,鑒于美國小項的特殊性, 后續(xù)因為小項下發(fā)審查意見的幾率很高。
服務流程:(每個國家各不一樣,具體請咨詢客服)
1a和44e流程
提交申請→審查→公告→發(fā)證
1b流程
提交申請→審查→公告→NOA補交證據→發(fā)證
下證時間:
8-12個月
所需資料:
1、申請人中英文名稱及地址
2、申請商品或服務項目
3、商標圖樣
4、已使用,申請前提供最早在美國使用的日期及證據
5、意向使用后期核準后需遞交使用證據